減肥、治癌、有病治病無病強身,各種誇大療效的食品廣告天花亂墜,但業者往往罰不怕,一手接罰單、一手照賣,過去甚至常見有癌友因此延誤害命。食藥署今天決定祭出重罰,針對違規廣告累犯提高罰鍰,不但可罰百萬起跳,另銷售賣破千萬、致生人體健康實害或致人於死的業者,還可要求停業或下架。

衛生福利部食藥署5月7日正式公告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」,出手統一處理違規食品廣告案件的裁罰標準。

食品違規廣告只罰最低罰鍰、抓不怕,活動假牙長久為人詬病,每年公布的「違規廣告王」開罰次數都多得嚇人,以去年為例,食藥署公布的食品違規廣告就有4647件,裁罰總額達1.28億元,其中宣稱能避免血栓的一款磷蝦油廣告就被罰了71次,讓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前在立法院公開承諾要訂定處理SOP。

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江仟琦表示,新公告的台北植牙處理原則共祭出四大手段,首先就是提高罰鍰金額,針對違規廣告累犯,按次提高基本罰鍰額度,同一產品廣告一年內第5次違規,就罰100萬元起跳,若業者故意製播誇大、易生誤解的廣告,且廣告內容廣告整體表現明顯引起民眾錯誤認知者,還可以再加權開罰,最高可罰500萬元罰鍰。

現行法令規定,若食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,可開罰4萬到400萬元;若食品宣稱醫療效能則開罰60萬到500萬元。江仟琦說,依新的裁罰標準,只要違規第1、2、3、4、5次,就分別以4萬、8萬、20萬、40萬、100萬元起算,且每一行為都可開罰至最高的法定罰鍰額度。

常常看到年紀輕輕30、40 歲就一口爛牙,後面的牙齒蛀光光了,但卻認為前牙還維持得住,所以後面有問題的牙齒就暫時不理,於是繼續倚靠前牙吃東西。久而久之,牙齒咬合便跑掉了,沒有足夠的牙齒承受咬合力量,全口牙齒很快就會全盤崩壞,此時就需要全口重建了。很多患者都認為全口重建就是把缺的牙齒補滿就可以了,但這樣只是做了一口假的牙齒罷了,並沒有改善咬合的問題和牙齒的穩定性,全口重建必須要建立牙齒的穩定咬合才行。 就像翻新房屋一樣,設計師先要詳細地丈量、構思、畫設計圖,與屋主討論後,選擇材料,然後用心的裝潢。全口重建也是如此,醫師要先為病患詳細檢查、訂定治療計劃及估價,再與病患討論,然後選擇材料,進而逐步完成全口重建,重點是牙齒的咬合力量要平均分布在所有牙齒上。

新規定還明定,同一產品經主管機關裁處後,再次違反廣告規定,且有「違規廣告刊播期間,該產品之銷售金額總計達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」或「違規廣告使民眾產生錯誤認知,致生人體健康之實害。」情形的案件,得處業者停業一定期間。

江仟琦指出,如果累犯在「違規廣告刊播期間,該產品之銷售金額總計達新台幣3千萬元以上」或「違規廣告使民眾產生錯誤認知,致人於死。」情形的案件,得處業者歇業、廢止公司、商業、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,或食品業者的登錄。

針對情節重大者,食藥署也祭出了下架手段。江仟琦強調,未來「違規廣告宣稱醫療效能,經衛生主管機關裁處仍未停止刊播。」或「違規廣告使民眾產生錯誤認知,致生人體健康之實害或致人於人工植牙死。」情形的案件,全都可以認定為情節重大,令業者不得販賣、供應或陳列違規廣告產品,而且業者還要在30日內,於原刊播微創植牙的同一篇幅、時段,刊播一定次數的更正廣告,以正視聽。

植牙跟固定假牙哪種比較好?別急著下決定,先了解差異後再選擇:通常缺1顆牙就會植1個人工牙根,做1顆植牙,只需要處理單一區塊;但如果要裝戴牙橋,就必須修磨前後牙齒。首先,製作牙橋需要破壞齒質,這項工作將使前後2顆原本健康的牙齒變得虛弱。另外,如果把修磨牙齒後,假牙套上去的精密度若沒有達到一定水準,就很可能鬆開,造成蛀牙。假設某位病患做3顆假牙,若狀況不好,5、6年後不密合的假牙開始蛀牙,此時病人不會立馬發覺;10年後因為蛀到神經的劇烈疼痛而就醫,才發現是假牙的問題,只能含淚把假牙拆掉。一開始3顆加上後來重做,這筆錢加起來根本不輸植牙。看到這個例子,大家應該重新考慮植牙的可能與合適性,由於植牙不需要修磨前後牙齒,不破壞就比較不容易蛀牙,可見植牙比起假牙更有優勢。可是對恐懼感比較重的患者來說,比起植牙,做3顆假牙更安心。因此,遇到這些患者時,醫師通常不建議植牙,如果無法克服恐懼感,產生逃避心態反而更糟。讓病人做選擇時,首先考量他瞭不瞭解植牙的好處,以及跟假牙之間的差異性;第二是能否克服恐懼,如果沒有辦法,植牙就不見得是優選,此時會建議病患使用固定假牙就好,不一定要植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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